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敏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权,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加强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检察队伍,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为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责任编辑 余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