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召开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
一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决定将该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颖嘉向会议作报告。
二
会议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决定将拟任命陈彬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拟免去张弢的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等九位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决定将拟任命杨洪广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拟免去张云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等三位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新闻报道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该汇报事项。会议对近年来办公厅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新闻报道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也作了要求:一是要引导新闻媒体作正确的报道,宣传内容要得体、要有深度,特别是对法律草案审议过程的宣传不要用倾向性语句,不要断章取义;二是宣传报道要征得发言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特别是点名报道要慎重,要对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免责与新闻报道相关发言内容的免责进行区别;三是对市人大常委会许可采取强制措施的市人大代表应在合法的时机进行适度报道,不要炒作新闻。
五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清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情况的汇报,同意该汇报事项。会议要求:一是对27项法规要求配套制定而未制定相关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市政府法制办通报;二是对研究后确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办理,尽可能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一批。
六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举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补充事项的汇报,同意该补充事项。会议要求,及早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并谋划明年的工作安排。
出席人员:
陈光国 陈雅棠 胡健康 王洪华
郑 洪 卢晓钟 艾智泉
请假人员:
余远牧
列席人员:
蔡开文 刘作禄 杨颖嘉 姚代云
温永高 石小川 张正旭 彭光庆
吴卫国 张良皓 张勇军 殷嘉勤
代伟华 夏仕敏
列席第二项议程: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钱 锋
列席第三项议程: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