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召开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三届人大代表徐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汇报,决定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三届人大代表徐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并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
出席:
陈光国 余远牧 陈雅棠 胡健康
王洪华 郑 洪 卢晓钟 艾智泉
列席:
彭光庆 杨长富
列席该项议程: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