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纪要2010年2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召开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三届人大代表王能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汇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三届人大代表王能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
出席:
陈光国 陈雅棠 胡健康 王洪华
郑 洪 艾智泉
请假:
余远牧 卢晓钟
列席:
杨颖嘉 彭光庆
孙永健(市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