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0〕第10号
2010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董小平为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国华为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武秀峰为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武科为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宋彬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余捷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定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决定任命
王元楷为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于天敏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陈祖德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
三、免去
吴永年的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罗先成的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清运的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万毅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董小平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祖德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柳勇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于天敏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冲、滕毅、何维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大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邹启仁、邓利群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四、决定免去
郭汝齐的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余捷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王定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5月14日
《重庆日报》201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