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
(2010年5月1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并根据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对自治条例进行了个别文字修改。会议决定批准审查修改后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