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样,创新也是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推进人大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人大工作如何创新?近年来,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创新人大工作、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探索和实践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做法和新措施,丰富了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实效,提升了人大的地位,发挥了人大的作用,为人大工作增添了不竭动力。
创新——增强监督实效的强力支撑
——来自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的报道之监督篇
“这种形式非常好,是一次新的探索,标志着九龙坡区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由一般走向了深入,实现了监督工作由‘面’向‘点’的转化。”在刚刚结束的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第25次(扩大)会议上,参会人大代表一致感慨。而这,仅仅是近年来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工作的一个片断……
延伸监督链——提高审议质量的“方法论”
前移监督关口,实施跟踪督办,是该区本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特点。
精选议题早准备。在研究新一年监督议题时,通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与所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会,在人大网站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广泛听取“一府两院”意见和市民建议,在此基础上,由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出初步议题和审议方式,以《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形式告知“一府两院”,使其早谋划、早准备。
预送材料留时间。会议召开前7天,将常委会拟听取审议的各项报告送交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委员们充分了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材料留足了时间。
搞好调研作依据。对重要议题,拟定调研计划,明确调查方法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由分管副主任带队深入基层搞调研,征求基层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形成针对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策提供依据。
分组审议保质量。在集中听取报告的基础上,将参会和列席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审议,尽可能让到会的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和应邀人大代表都有发言的机会,并要求政府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随时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把问题弄清、弄准,确保形成较高质量的审议意见。
强化督办抓落实。为有效改变过去“审了、议了、算了”的审议模式,常委会把着力点放到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上,印发了《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办法》,要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报告办理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要求“一府两院”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门报告,实行“两审制”。
出台新制度——规范重大事项监督的“度量衡”
“人大的监督就是要抓大事,议大事,求实效”,但长期以来,对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监督缺乏规范性的“度量衡”。对此,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全区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对确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及程序,开展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结果的运用以及今后的探索方向等予以明确,实现了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监督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城中村”改造是当前该区的工作重点。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城中村”改造情况的监督作为《意见》出台后的开篇之作。为此,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方案,实施宣传、参与、视察、咨询“四大行动”开展监督,使全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也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中考”副区长——政府专项工作的“常鸣钟”
“年初区政府在人代会上承诺的工作干得怎么样?进展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半年时间过去了,有必要向代表们报个帐。”为此,今年7月22日,被称为“小人代会”的九龙坡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扩大)会议召开,四位副区长依次走上报告席,分别就全区西部新城建设、城市建设管理、卫生事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四项专项工作向全体代表交出了自己的半年“答卷”,接受代表的审查。为开好本次会议,该区人大常委会煞费苦心:选题上,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紧贴老百姓民生民利,并多次与区政府沟通协商;内容上,要求报告“缩水”,挤掉官话、套话,“事实是怎样,就怎样报告”。参会代表一致感叹,“这样的监督形式很好,很提神。”
评议“全覆盖”——部门工作监督的“扫描仪”
工作评议是法律法规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九龙坡区人大把着力点放在创新上。
扩大评议范围、延伸评议层次。打破以往选取部分政府部门开展评议的常规做法,明确要求:“本届内要实现区政府组成部门的评议全覆盖”。各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加强沟通,年初提出年度评议部门的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后,由常委会作出决定。截至今年7月,已完成了对19个区政府组成部门的评议工作,占全部组成部门的76%。今年,该区人大又将评议目标投向了“分字号”,目前,对区工商分局、区国土分局的专项工作评议已进入准备阶段。
创新评议方法,深化评议效果。评议步骤上,除准备部署、视察检查、会议测评、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外,还要求被评议单位在评议结束后,向常委会作出整改工作报告;对垂直部门的评议,还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评议情况和意见。评议调查上,调查范围进一步拓宽至区政府主管领导、纪检和信访部门、直管单位和服务对象;评议主体上,坚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做到工作评议与座谈了解相结合,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取得了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被评议单位、群众“四满意”的良好效果。
特约记者 喻春
《公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