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税制改革折射我国新一轮税改提速
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行房产税改革、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当前市场关注的几大热门税制改革,悉数出现在国务院日前批复的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这意味着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提速。
经济转型凸显税收调控重要性
在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基础上,今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涉及六大税种,除了资源税、房产税和环境税,还包括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
“2010年要推进的六大税制改革,实质上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的中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深化和延伸。”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3年举行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原则。从这一年开始新一轮高速增长的中国,将税收调控放在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说,新形势下的税改要求体现了当前我国对发展低碳经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视。在这一形势下,今年推进资源税等六大税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低碳时代的税改新思路
2009年末哥本哈根会议的举行,掀起了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热潮。在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背景下,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也迎合了这一需求。
六大税制改革中,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的推进,意味着未来税收将在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马海涛认为,在去年全面推进增值税转型的基础上,今年强调推进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体现了哥本哈根会议之后我国对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视,有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中央日前已决定在新疆率先启动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基本方向的确定,为下一步改革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资源税改革最重要的是时机。马海涛指出,改革方案早在2006年就已具备,但因为国际油价上涨失去了时机。从今年看,国际油价有所下降,通胀预期虽有但不明显,推行改革的时机较好。
相对于资源税而言,作为新税种的环境税改革面临更大挑战。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丁芸认为,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环境税体系,难免会有企业担心增加负担,因此如何规范现有环境收费并推进费改税是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消费税改革,安体富认为,在当前完善消费税制度,根据商品消耗资源的程度设定不同税率,有助于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税收导向。
“近年来我国提高了部分高档消费品、奢侈品和大排量汽车等的消费税税率,除了合理引导消费行为,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节约能源资源的要求。”安体富说。
更好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六大税制改革中,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的改革则突出了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丁芸指出,今年提出推进个税和房产税改革,其实质反映了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一大方向——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与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相比,一直以来我国流转税比重高,所得税比重低。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不容忽视,而要调节收入差距主要依靠直接税,通过所得税和财产税同时调节收入的流量和存量。
对于个税改革的方向,马海涛说,目前直接从分类计税迈向综合计税存在很多困难,而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则更符合目前的现状,也有助于更好调节收入分配,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而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房产税,专家们一致认为,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当前在我国推进房产税改革,更多是处于完善税制的目的,更好发挥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同时作为一个地方税种,房产税的改革也有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证能力。
马海涛同时强调,不能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简单寄希望于房产税的改革。
今年税制改革重点还包括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对此,专家们表示,这一改革是在近年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和教育发展,公平税收负担的一项改革。
(摘自《新华网》2010年06月01日 韩洁 罗沙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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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资源税方案细则公布
财政部6月2日发布通知,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费改革从6月1日起开始施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
通知规定了三种情形可以免征或减征资源税。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减税条件不能叠加使用。
另外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照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新疆坐拥克拉玛依、塔里木、吐哈三大油田。根据以前从量计征资源税率,新疆地区的原油资源税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额为每千立方米9元。按照2009年产原油2518万吨计算,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每年可为当地政府增收40亿-50亿元。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提价后,新疆各油田所产天然气供应工业用燃气的基准价为每千立方米1200元左右,供应化肥生产和非工业城市燃气基准价为每千立方米790元。改革后,新疆天然气资源税相应税额将提高至每千立方米60元、39.5元。
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中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目前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摘自《财经网》2010年06月02日 文)
《人大参阅》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