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李敦华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现提请审议李敦华等3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李敦华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璐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提请免去:
赵凡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其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职务亦报请备案;
李敦华的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提请批准:
王璐辞去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检察长:余敏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