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冉劲等二十九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现提请审议冉劲等29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冉劲、詹文渝、程晋意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丽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蒲钢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马培旬、杨远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陈彤为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二、提请免去:
周家模、张德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张丽、汤茜茜、刘伟、何勇、张正德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詹文渝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周遐龄、邓章权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翟羽、关玲君、王宗芳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魏明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秀的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职务;
冉劲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方山、肖德强的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三、提请批准:
周军为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去大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江克强为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去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孟卫红为大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德江为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军为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磊为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培旬辞去丰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敖川辞去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检察长:余敏
2010年3月24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