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作禄为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决定任命
吴冰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程志毅为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滕宏伟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周克勤为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任;
王立军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侯小川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光辉为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扈万泰为重庆市规划局局长;
郝明为重庆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三、任命
罗方柱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批准任命
赵凡为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创业为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决定免去
刘光磊的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丁纯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六、免去
卢世雄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黎永隆、谭国贞、罗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建民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仕兴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李发忠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创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戴友学、彭德林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幼琼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七、批准
罗方柱辞去南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