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2009〕第37号
2009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澜平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国庆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免去
刘澜平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