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周洪)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抓四促”,大力助推政府法制工作。
一抓学习宣传,促认识提高。大力学习宣传和贯彻《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采取征文活动、知识竞赛、对“一府两院”相关人员组织培训、媒体宣传、邀请市人大立法专家作辅导报告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领导及其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两次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为政法中心学习组全体成员、“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并逐步成为自觉行为。
二抓年度报告,促全面推进。坚持把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听取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盘点工作成绩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通过连续监督、持续跟踪,全面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同时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了《“一年三问”监督办法(试行)》、《驻县直管部门监督办法(试行)》,对县政府税收、工商、质监、烟草专卖等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均取得了满意效果。
三抓执法检查,促重点突破。为全力推进政府及其部门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县政府及其部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50余条,促进了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抓备案审查,促制度建设。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举措,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助推政府法制工作。督促县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48件,其中继续执行46件、废止2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
来源:《公民报》2012年第6期
责任编辑 余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