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昨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在报告中,王兆国介绍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形成过程。
王兆国说,根据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从2008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着手研究选举法的修改,研究整理近几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议案、建议和其他方面的意见;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调研组,先后到8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并召开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和中央有关部门座谈会,重点听取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问题的意见;对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涉及的问题,深入分析、反复论证。
王兆国说,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于2009年10月、12月经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按照法定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今年1月8日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发送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们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读讨论,为审议作好准备。代表们普遍认为,修正案草案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够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们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对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乌云其木格主持会议。
(特派记者 王君宏 张双山)
《公民报》